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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应作为土特产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

时间:2023-09-25      来源:

地理标志产品应作为土特产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

据农业农村部数据,2019年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以来,支持保护883个产品,单个产品平均年产值超过6亿元。为加快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张合成建议:

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地理标志农产品是发展特色农业的重要资源。由于地域限制明显,生产规模较小,衍生出品种稀缺、品质独特、风味稀有、产量稀少等特征,从而获得高价值的销售溢价。应以地理标志产品为抓手发展土特产产业集群,结合乡村产业帮扶,在国家农产品特色优势区开展试点示范。

要立足小农户参与方便、获得利益。我国小农户占绝大多数并且将长期存在,现阶段农业企业仍然数量少、规模小、研发能力低,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基础依然脆弱。不要简单套用大工业品的生产管理措施来管理小农户生产,防止农民多找门、多跑路、多花钱、多“婆婆”。也要确保涉及质量安全、资源承载力、环境容量、产地生态稳定性等底线安全。

要有利于传统制作技艺与文化弘扬。在“机器生产”“流水线作业”“标准化产品”呼声越来越高的时代,保护独特地理生态气候、手工制作技艺、生活习俗文化,是地理标志农产品独特消费价值的核心基础,也是赓续农耕文化的需要。扩大世界范围内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市场互动,与世界各地分享中国富有独特生态与文化价值的“土特产”。

要突出保护共同持有人利益。我国应实施专门保护制度,明确区别地理标志与商标、品牌等边界。特别要保护共同持有人利益,防止独家注册、垄断使用、“公权私用”。现阶段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的体制,“统”要实现领导体制机制标准制度统一有效,“分”要实现部门各尽所能、行业分类管理、产业整体推进、服务就近就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