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批准望江风酿酱油等3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21年第459号)

时间:2021-11-17      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批准望江风酿酱油等3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459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四五九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望江风酿酱油、乳山牡蛎、比德大米等3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上述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1.望江风酿酱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2. 乳山牡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3. 比德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