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黑龙江泰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变更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名称的公告(2021年第20号)
时间:2021-12-01 来源:关于核准黑龙江泰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变更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名称的公告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公告第二十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19〕1105号)及《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的黑龙江泰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予以审核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变更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名称名单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12月1日
附件
核准变更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名称名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原使用企业名称 |
原核准公告号 |
变更后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响水大米 |
宁安市泰铧粮贸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公告第八号 |
黑龙江泰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91231084692632630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