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受理北镇葡萄等3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537号)

时间:2023-07-25      来源:

关于受理北镇葡萄等3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537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北镇葡萄、大圩葡萄、中江柚产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人与原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公告信息进行比对确认,辽宁省、安徽省、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北镇葡萄、大圩葡萄、中江柚等3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申请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申请人所在省份

申请人

地方人民政府建议的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

地方人民政府界定产地范围的建议文件

标准或技术规范

1

北镇葡萄

辽宁省

北镇市人民政府

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现辖行政区域

北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北镇葡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名称和地域范围划分的函(北政函〔2022〕24号)

锦州市地方标准:DB 2107/T 0004-2021 北镇葡萄

2

大圩葡萄

安徽省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现辖行政区域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大圩葡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包政〔2020〕48号)

安徽省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大圩葡萄(草案)》

3

中江柚

四川省

中江县人民政府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永安镇、柏树乡、龙台镇、回龙镇、通济镇、悦来镇、玉兴镇、兴隆镇、永兴镇、白果乡、继光镇、广福镇、会龙镇、通山乡、万福镇、联合镇、普兴镇、仓山镇、冯店镇、太安镇、积金镇、永丰乡、东北镇、南华镇、永太镇、黄鹿镇等26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中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中江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江府〔2020〕14号)

四川省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中江柚(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处(地理标志)。

  邮政编码:100088。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