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黑龙江省]关于核准方正县绿方米业有限公司等5户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2021年第19号)

时间:2021-11-24      来源:

关于核准方正县绿方米业有限公司等5户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公告第十九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191105号)及《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相关地理标志产品管理部门分别报送的5户市场主体(见附件)使用方正大米、通河大米、响水大米等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予以审核通过。自即日起核准上述市场主体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市场主体名单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211122

附件

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序号

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申请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方正大米

方正县绿方米业有限公司

91230124MA1CNJWF3P

2

通河大米

哈尔滨秋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91230128MA1CG52U9G

3

通河大米

哈尔滨市双利精米有限公司

91230128690748285R

4

通河大米

通河县洪福米厂

92230128MA19D2WB7M

5

响水大米

宁安市渤海镇海涛粮米加工厂

92231084MA194YJM2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