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60号
时间:2021-08-21 来源:2021年8月3日,薛占海市长主持召开第6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审议《延安市鼓励各级各部门争取项目争取资金工作考 核办法》
(一)制定《延安市鼓励各级各部门争取项目争取资金工作 考核办法》,对调动各级各部门争取项目争取资金积极性,缓减财政收支压力,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原则同意《延安市鼓励各级各部门争取项目争取资金工作考核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三)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要遵循分类实施、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以考核促发展、以考核促实绩,科学设置指标,规范考核程序,强化结果运用,确保争取项目争取资金工作取得实效。
(四)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意识,抢抓发展机遇,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和投资方向,深入学习研究各项政策措施,加强部门、县(市、区)之间信息共享,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以赴争取项目和资金,助推延安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发展。
二、审议《延安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暂行规定》
(一)制定《延安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暂行规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必然要求。
(二)原则同意《延安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暂行规定》,由市统计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研究。
(三)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党政同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执行,抓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和考核管理,加快建立完善科学反映延安经济社会发展实情的统计制度和责任体系,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严格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健全统计数据质量保障机制,着力增强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
三、传达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一)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社会各界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近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充分发挥食安委统筹协调作用,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夯实工作责任,完善监管机制,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严格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多次受到国家、省级表彰奖励,为保障群众健康安全,增进民生福祉,促进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市场监管要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把食品安全生产、流通、消费关口,严格规范市场秩序,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领域“卫生环境、质量标准、服务水平”三大提升行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持续强化药品安全监管,深入推进“药品安全放心工程”专项行动。三是按照“十四运”服务保障要求,夯实责任,细化措施,完善预案,强化检查,确保赛事活动食品安全。四是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分级分类排查整治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等领域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五是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推动标准、质量、品牌联动建设。六是以“五个放心”为目标,加强消费市场监管,完善奖补政策,打造“圣地放心消费”品牌。
(三)同意将延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更名为延安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参照省上作相应调整。
四、审议《延安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
(一)制定《延安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完善知识产权保障制度,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原则同意《延安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审定。
(三)各级各部门要树牢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护知识产权,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和治理水平,常态化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四)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及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密切协调配合,积极争取资金,强化人才支撑,健全奖惩机制,加强协同创新,加大新技术新产品
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加快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增活力、添动力。
五、传达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一)设立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强陕北生态文化整体保护,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推动文明城市和文化强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扎实推进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延安区域)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要坚持守正创新,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发展,大力开发有地域代表性的文创产品,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品牌,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要整合利用现有文化资源,加快博物馆、传习基地、传习所和陕北方言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阵地建设,鼓励群众参加传统工艺技能培训,带动低收入群众增收致富,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三)原则同意《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延安区域)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市文旅局要按照精简高效、便于操作的原则,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单舒平副市长审定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由市文旅局负责,对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延安区域)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作进一步优化调整,并报市政府审定。
(四)原则同意成立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延安区域)建设管理中心,与延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由市文旅局负责,按程序报市委编办批复。
(五)原则同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名称变更为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延安区域)建设管理专项资金。同意在原每年200万元基础上,增加100万元专项经费,由市财政局安排;关于将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延安区域)建设管理专项经费设为独立一级科目问题,由市文旅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程序向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申报。
(六)由市文旅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验收内容和验收标准,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扎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确保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延安区域)验收顺利通过。
六、审议《关于支持洛川县打造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十条措施》
(一)原则同意《关于支持洛川县打造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十条措施》,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审定。
(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金融办等部门要研究细化相关
政策措施,在科技研发、财税金融、用地保障、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三产融合发展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洛川苹果产业向集群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带动全市苹果产业提质增效,加快打造国内一流苹果研发生产营销基地。
七、审议《延安中节能水务有限公司姚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价格标准的意见》
(一)原则同意《延安中节能水务有限公司姚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价格标准的意见》,以市发改委文件印发执行。
(二)由市发改委负责,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新区管委会配合,按照《陕西省价格条例》《陕西省定价目录》等法律规定,对延安中节能水务有限公司姚店污水处理厂二期、新区地下式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进行成本核算,研究制定污水处理价格标准,加强动态监管和成本监审,确保污水处理价格标准科学、公正透明。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印发